Friday, March 15, 2013

中國和伊斯蘭教



中國伊斯蘭教有著悠久的歷史和豐富的文化底蘊,在中國,伊斯蘭教也被稱為回教,蓋因於少數民族回族多信奉之故。

伊斯蘭教在最初期即已從阿拉伯傳入中國,最早的紀錄是於大約公元七世紀中葉唐高宗時,穆罕默德的舅父沙德(Sa`ad ibn Abi Waqqas)作為使節出使中國,至今有一千三百多年的歷史。伊斯蘭教的入華路線有兩條,一條是自西亞、中亞,經陸上絲綢之路,從西北的敦煌傳入;另一條是自西亞、北非、東非,經海上絲綢之路,從東南的廣州、泉州傳入。在漫漫歷史長河中,是中國和阿拉伯的使者、商人架起了中阿兩大地區間經濟文化交流的橋梁,是他們把這一具有世界影響的宗教移植和傳播到了中國;同時也把古老的中國文明帶到了阿拉伯伊斯蘭世界。據中國史書記載,唐宋兩朝是伊斯蘭教傳入中國的初期。中國和中亞乃至中東之間,自古以來就有兩條絲綢貿易通道(即海上和陸上絲綢之路)。這兩條商貿之路對世界文化的貢獻是巨大的。它縮短了東西方文化間的距離,在把古老的中國文明通過絲路介紹到西方的同時,也把伊斯蘭教文化和西方文明帶到了中國, 爲在世界文化史上佔有重要地位的中國傳統文化增添了新的內容。伊斯蘭教雖說在初唐就傳入中國,但其融入中國社會的過程卻是漫長,由於長期處於「僑民宗教」的狀況,以致在唐宋時期,連絕大多數通曉知識的士大夫,對這個稱雄於當時世界歷史舞臺的世界性宗教都懵懂無知,更遑論社會上一般的老百姓了。及至蒙元帝國時期,一方面是西域東下的穆斯林在中原內地定居繁衍生席開來;另一方面則是伊斯蘭教在天山南北的傳播覆蓋面更加得到了擴延和鞏固。與此同時,伊斯蘭教也開始了其自然的土著化過程。歷 明、清兩代到民國鞏建,伊斯蘭教與中國社會的關係愈加緊密,無論是在政治、經濟、文化;還是民族、宗教等各個不同的方面,大量史實都表明:在歷經初傳、衝 突、適應、交彙和融合等漫長的文化整合後,作為一種能夠深刻影響信仰者個人的思維與生活方式,包括他們的心理情趣和行為準則的社會意識,伊斯蘭教已深深地 溶入中國傳統社會的文化之中,成為其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

據史節記載,伊斯蘭教傳入我國是在公元651年,即唐高宗永徽二年。迄今已有一千三百多年的歷史。在此更早以前中國和阿拉伯各國之間就互有往來。最早是在漢和帝──劉肇永元九年﹝公元97年﹞時,中國著名探險家甘英就曾奉命西使,遊歷過波斯等西域各國。史書上記載了阿拉伯、波斯商人在長安及沿海各地經營和生活的情況。他們在唐、宋王朝的許可下,生活在廣州、揚州、泉州、杭州和長安、開封、洛陽等地,他們按照自己的信仰和風俗習慣過著平靜的生活,在那裏興建清真寺和墓地,不少人久居不歸,與當地居民通婚,繁衍後代,逐漸形成了早期中國穆斯林群體。他們堅守伊斯蘭教信仰和文化,為了不與中國的傳統文化和其他宗教發生衝撞,特別是便於過宗教生活,他們相對聚居,自成群落,不向外傳教,盡力與中國的經濟文化環境相協調、相適應,從而獲得了較爲寬鬆的生存空間。他們還不斷地把中國以"四大發明"爲代表的先進科技帶入阿拉伯世界並介紹給西方,如通過唐軍俘虜中的工匠,使先進的中國造紙術和其他技術西傳阿拉伯半島乃至歐洲大地,成爲中世紀的科學文化使者。首先,先來談談伊斯蘭教在唐代300多年間的發展情況。中國人最早從書面記載中知道有關伊斯蘭教的介紹,當屬唐人杜佑的傳世著作《通典》了。以及杜佑的族侄杜環所著的《經行記》一書雖然付諸闕如,但在《通典》中還輯存一些該書內容,而它們正是有關伊斯蘭教的最早也是最正確的漢語文獻記載。

據《舊唐書》記載:唐永徽二年(651年),大食遣使來唐朝貢。我國史學界一般以這一年爲伊斯蘭教傳入中國的標誌年。我國史書上還說,自 651─798年間阿拉伯來華使節達到39人次之多,阿拉伯、波斯穆斯林來華經商或旅遊者更是絡繹不絕。當時穆罕默德死後不足二十年,奧斯曼(Uthman,阿拉伯帝國的第三任哈里發)派遣沙德(Sa`d ibn Abi- Waqqa-s)出使中國,受到唐高宗接見,並允許在廣州建立清真寺。唐朝時不少城市都有阿拉伯人、波斯人和回紇人聚居。唐代近三百年間,大量阿拉伯、波斯、中亞各國穆斯林通過海道路路進入中華帝國,更將伊斯蘭教文化資訊傳遞到他們的足跡所至之處。當年唐朝首都長安和東南沿海一些城市,都曾聚居著來自各國的穆斯林僑民,這些異國遊子才是真正的文化使者。(在同一時期,基督教的支派景教、摩尼教等宗教亦透過絲綢之路傳入中國,並分別在西安建立大秦寺和大雲光明寺。)唐朝人將阿拉伯稱為「大食」,將伊斯蘭教稱為「大食法」,穆罕默德稱為「摩訶末」,宋朝人則稱之為「麻霞勿」。回教之名源自西元755年-763年的安史之亂,當時西北回紇人興起援唐,此時回紇族信仰的伊斯蘭教便被稱為回教。唐至德二年﹝公元757年﹞,阿拉伯人應唐蕭宗李亨的邀請,派軍隊前來幫助平定安祿山之亂。後來這些人留居在中國,成了中國穆士林來源的一部份。

唐武宗於會昌五年(西元845年)頒 布廢佛詔令,當其時,全國佛教遭到巨大的打擊,佛教界稱之為「會昌法難」。這位「頗好道術修攝之事」的皇帝廢佛的一個重要理由,如其身邊受寵道士趙歸真所 言,佛教「非中國之教」,屬於「異俗」。受此牽連,那些流布於波斯、中亞一帶地區,並傳入華夏,在唐朝頗受統治者禮遇的外來宗教如沃教、景教和摩尼教等, 和佛教同遭禁止。值得一提的是,早在此前近二百年就已傳入中國的伊斯蘭教,雖然也是經由大食、波斯等異域流入的外來宗教,但它卻能安然無恙地躲過「會昌法難」這一大劫。武宗滅佛後次年即告駕崩,宣宗上臺後改變國策,又下敕恢復佛教,但沃教、景教和摩尼教等卻都一蹶不振,畢竟它們不像佛教那樣根基扎實,勢力雄厚。反觀當時在華的伊斯蘭教狀況,唐宣宗大中五年〈西元851年〉距會昌廢佛只有幾年時間,可在阿拉伯商人眼中,至少在穆斯林聚居的廣州一地,伊斯蘭教似乎毫無半點剛剛遭受過劫難的痕跡,是地穆斯林社區中的宗教生活,相當有序順暢,其實清楚的表明了伊斯蘭教在當時的中國純屬「僑民宗教」,全然不與中國本地民眾發生任何關聯,而這也正是伊斯蘭教作為一種「異俗」類的域外宗教文化,為何能夠在晚唐盡失盛唐氣象,而不被驅逐出國門的奧秘所在。不惟如此,當時的人們對來華經商的外國人,不分他們來自何方,一律冠稱以「賈胡」、「蕃商」:至於這些人信仰那種宗教,更是雲山霧罩,無從知曉了。這些僑民在中國的蕃客仍恪守著自己的伊斯蘭教。儘管有部分穆斯林也曾入籍中國〈「為唐臣」〉,但他們信仰的宗教仍屬於的「僑民宗教」,一般的民眾對之極其陌生,所知甚少。恰如蘇萊曼所說的,「中國至是時,仍無一人信回教者」。也 正是這種完全封閉式的宗教生活特徵,才使伊斯蘭教纖毫無損地躲過會昌年間的厄難。從另一方面說,初傳入唐的伊斯蘭教所具有的這種「僑民宗教」之屬性,也使 該教不易與中國社會佔主導地位的儒家思想相融合,而這對伊斯蘭教得到真正的發展,即完全地植根於中國社會來說,又是十分不利的。這種情況,在宋朝時開始有 了改變。

宋朝時伊斯蘭教徒促進了中國的航運及出入口貿易,把中國的商品和科技經過海上絲綢之路帶到歐洲。頻繁的友好交往和經貿往來,一方面促進了中國和阿拉伯、波斯地區間業已存在的傳統友誼,另一方面也爲伊斯蘭教在中國的傳播提供了條件。那場曾讓居住在廣州的蕃商們死傷大半的唐末黃巢農民起義狂飆,最終摧垮了唐朝帝國大廈的基業。直到西元960年趙匡胤經「陳橋驛兵變」後黃袍加身,建立宋朝,並令封建社會經濟得到新的發展。其中引人注目的是,這種發展同樣也反映在中西交通和內外貿易的擴大上。由於阿拉伯及波斯商賈扼控東西海路交通和商貿途徑的形勢並未發生改變,因此在中國南海對外貿易路上,即十分有名的「香料之路」〈或稱「海上絲綢之路」〉,在宋代仍為穆斯林蕃商所壟斷。從唐末、五代至宋朝,如何發展中國的對外貿易,使國家增闢新的財路,加強對活耀在「香料之路」上的蕃商賈胡之控制,是關鍵所在。及至金兵南侵,趙宋偏居江左之後,國庫收入更主要仰仗海稅收入,如明末學者顧炎武所言:「南渡以後,經費困乏,一切倚辦海舶。」宋高宗趙構也曾在紹興七年〈西元1137年〉時說過:「市舶之利最厚,若措置合宜,所得動以百萬計,豈不勝取之於民?朕所以留意於此,庶幾可以寬民力爾。」在紹興十六年〈 西元1146年〉的上諭中,他也提到「市舶之利,頗助國用。宜循舊法,以招徠遠人,阜通貨賄。」由此可見,兩宋重視市舶之利的想法,是一脈相承的,而具體落在實處,則集中地體現在宋廷對遠來蕃商的優待政策上,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設有專門的政府部門來管理執行相關的外貿之事。《宋史》卷一七六〈職官志〉中稱「提舉市舶斯,掌番貨、海舶、征榷、貿易之事,以來遠人,通遠物。」另外,宋朝在禮部下還設有「主客」之職,「掌以賓客禮待四夷之朝貢。」

2. 增闢通商港口,以廣中西交通聯繫渠道。宋在唐代廣州、泉州等通商海港的基礎上,又增闢了明州〈寧波〉、杭州等城市,作為招誘舶舟來華的入口處。

3. 對辦事得力者授以官職或提前升轉,甚至對蕃商本人封官酬獎。官方規定「諸事伯綱首,能招誘舶舟、抽取物貨,累價至五萬貫、十萬貫者補官有差。大食番客羅辛販乳香直三十萬緍,綱首蔡景芳招誘舶貨物息錢九十八萬緍,各補承信郎。閩廣舶務監官抽買乳香每及一萬兩轉一官。」另據《宋會要輯稿》稱,北宋仁宗天聖八年〈西元1030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其時為西元1031年年出〉,「三司言:左班殿執趙世長,先遣廣州押香藥綱上京,三遠了當各有出剩,各依敕酒酬獎,詔減一年麼勘。」南宋高宗趙構也表示:「廣南市舶司遞年有番商息錢,如及額,許補官。此祖宗舊制。」

4. 向已近共為名來中國經商的蕃客直接提供各種優待措施,如免去近共者物品的沿途商稅,連進貢者個人私帶的貨物,有時也可以得到減免其半的優待。那些以進貢使節名義上京城的蕃商,沿途可以吃公家的,也可享受乗轎、騎馬待遇,甚至享受妓樂迎送,和以客禮見知州、通判、堅司的待遇。看來宋廷對外商的優待,遠較唐代為甚。宋代優撫海外蕃商的政策,在客觀上直接影響到伊斯蘭教在中國傳布的果效,此即穆斯林商人的大量來華和「蕃坊」制度的完備化。

在安置留居中國的蕃商問題上,從政府層面上來說,宋代比唐朝有了很大的進步,主要表現在「蕃坊」制度的完備上。唐代時的蕃坊只是表示蕃人聚居地的稱謂,並非出自於政府專門的政治建制行為。宋代的蕃坊因受朝廷重視海舶之利及優撫招誘蕃商來華政策的影響,已成為朝廷有意識加以控制和掌握的目標,為加強對主要是穆斯林集中居住的地方及蕃坊的管理,宋廷在廣州專設名為「蕃長司」的行政機構,從而將蕃坊制度固定下來。該行政機構同時兼有一部分司法權力,設有「蕃長」〈或稱「都蕃長」〉,蕃長一職由蕃商中挑選,由宋朝政府任命。根據明末清初學者顧炎武的說法,蕃長司的設置,當為北宋仁宗登基後之事,「天聖〈西元1023~1032年〉後,留寓益夥。夥首住廣州者,謂之翻漲,因立蕃長司。」由上述可知,宋代蕃長的設置,主要就是位朝廷招邀外商的政策服務,同時還代表政府管理留居在華的蕃商間的事務,包括在地方政府授權後,可以處理刑事案件或直接執行司法判決權。宋神宗熙寧年間〈西元1068~1077年〉,就有大食巨商辛押陀羅向政府「乞統察蕃長司公事」,朝廷「詔廣州裁度」。這表明蕃長可由蕃商中具有號召力、德高望重或財富豐饒者自薦,然後經中央和地方兩級政府核准,即可上任。宋代穆斯林蕃商在加強與社會生活聯繫的同時,仍然堅持恪守自己的伊斯蘭教信仰,這從宋人留下的文獻資料中不難得到印證。一方面,這些歷史見證是宋人眼中伊斯蘭教的真實寫照;另一方面,它們又清晰地暴露出伊斯蘭教在中國初傳時期仍保持了其部分「僑民宗教」的屬性,由於相對封閉,只在蕃坊內和穆斯林社區中進行的宗教生活,令當地非穆斯林學者無法得窺伊斯蘭教真貌,以致在描述中不乏謬誤之處,在準確性和全面性方面,甚至遜色於唐人杜環的《經行記》。

元明兩代是伊斯蘭教在中國廣泛傳播和發展的重要時期。元代出現的伊斯蘭教大規模發展的局面和一個新型的民族共同體雛形,同時使伊斯蘭文化影響播散置全國各地。回漢雜居的狀況,既反映了不同民族間有了接觸,也令伊斯蘭教對社會所具有的文化影響與廣大漢族居住地區得傳統文化有機地揉合起來。南宋末期,由於元太祖成吉思汗西征,相繼又有大批被征服的伊斯蘭教徒來到中國。在這些被征服者中有一個較大的民族叫作花刺子模,這些人後來成了回回民族的主要來源。1271年蒙古滅了南宋建立元朝﹝公元 1271-1368年 ﹞。此時已有回、維等十個民族先後信仰了伊斯蘭教。各地也隨之建立了一些清真寺。如建於唐代的廣州懷聖寺﹝亦稱光塔寺﹞、西安的化覺寺、建於宋代的泉州清 淨寺和北京的牛街禮拜寺等。鏟滅西遼政權的蒙古大軍,在中亞其他各伊斯蘭教地區也都留下了自己征服的足跡,對東方伊斯蘭世界來說,這不啻一場毀滅性的災 難,人為的大屠殺,伴隨著社會經濟的破壞,以及文化景觀的毀滅,到處是瘡痍滿目,屍橫遍野。可怕的蒙古大軍,就這種意義上而言,猶如吞噬歷史文明的「蝗 蟲」,它的身後只留下瓦礫一片,曾經輝煌燦爛的東方伊斯蘭文明也因此黯淡了許多。蒙古大軍這種可怕的軍事征服,亦在使各民族承認蒙古的最高主權。然而,已 無情的暴力手段在短時間內迅速構築自己帝國的蒙古統治者們,包括成吉斯汗本人和他的子孫們,如窩闊臺汗、察合臺汗、貴由汗、蒙哥汗等,以及元王朝的實際締 造者忽必烈汗,他們在統治被佔領地區,尤其是廣大的穆斯林世界時,所執行的宗教文化政策卻是相當寬容溫和的。一旦統治權確立之後,無情的軍刀不再高高舉起,一度讓穆斯林戰慄不已的盟古異教徒,終於露出了頗具溫情的政治笑臉。對其中的奧妙,英國學者克里斯托弗‧道森曾作過精闢而又令人信服的闡釋:

從太平洋伸展到黑海和波羅的海並統治著儒教徒、佛教徒、穆斯林和基督徒的這一新的世界帝國還沒有歸屬於任何特殊的宗教和文化。蒙古人得原始的薩滿教,不能夠 提供精神統一的任何原則,正如他們原來的部落組織不能夠帝國的行政提供基礎一樣。然而,大汗們儘管缺乏文化,卻充分注意到宗教因素的重要性,並遵循一種普 遍寬容的寬大政策。成吉思汗親自規定,一切宗教都應受到尊重,不得偏愛,對於各種教士都應恭敬對待,把它作為法令的一部分。這項原則,所有他在東方和西方 的後裔歷代都忠實地予以遵守。

由於蒙古軍西征的地區是伊斯蘭教國度,蒙古軍消滅的只是伊斯蘭教國家的世俗政權,對伊斯蘭教還是相當重視的。是故蒙古大汗的麾下也有不少穆斯林。「蒙古西征」從主客觀兩個方面給伊斯蘭教在中國的大規模傳播提供了充分的前提,其最重要的結果就是:穆斯林大量進入中華內地。蒙古人將中亞民族統稱為「色目人」,待遇更勝於對待漢人,能夠在官府中擔任官吏,部份更參與制定曆法以及規劃當時的首都大都(現今的北京)。伊斯蘭教徒被稱為「回回」。宋朝末年,強大的蒙古汗國征服了中亞和西亞信仰伊斯蘭教的各個國家和民族後,又於1258 年滅亡了阿拉伯帝國阿拔斯王朝,他們把在戰爭中俘虜的阿拉伯人和波斯人編入蒙古各部的"探馬赤軍",來華參加蒙古統一中國的戰爭。被簽發或遷徙東來的中亞、西亞的各族穆斯林有軍士、工匠,紮也有一些宗教學者和社會上層中人士,總人數約幾十萬之衆;他們隨蒙古軍隊來到中國各地,史書上稱他們是"上馬則備戰鬥,下馬屯聚牧養"。蒙古軍勝利後建立了強大的元朝,中國出現了政治經濟發展的新時期,此時中西交通大開,兩地的經濟貿易往來頻繁,國家關係友好,給伊斯蘭教不斷東傳創造了良好的外部條件。元朝時中亞、西亞各族穆斯林商人大量來華,《明史•撒馬爾罕傳》中說:"元時回回遍天下"。今天我國東南沿海的主要城市和西安、北京,京杭大運河沿岸,仍保存著許多那個時期遺留下的古老的清真寺和穆斯林先民的墓地。在政治、經濟、文化和婚姻等因素的影響下,元代蒙古族、漢族和維吾爾族人歸信伊斯蘭教的不在少數。他們在歷史上都被稱爲"回國"(此時"回回"泛指信仰伊斯蘭教的人)。大量的史料證明元時伊斯蘭教在中國已經形成相當的規模,中國伊斯蘭教的模式也基本確立,信仰伊斯蘭教的穆斯林群體也已形成,以清真寺爲中心的穆斯林聚居區已出現在廣大的城市和鄉村,所有這些都說明,元代中國伊斯蘭文化體系已開始形成。

客觀地說,歷代穆斯林在中國傳統文化的領域中都有許多重要的建樹,它們產生了深遠的歷史影響。從不同朝代的情況來看,其中尤屬元代突出,入官為政,治理國事,參與文化建設事業的 伊斯蘭教達官貴人不勝枚舉,無數的穆斯林學者,工匠們更是將有別於中國傳統儒、佛、道諸學的回教西學引入,可以說是大大豐富了中國文化的寶庫,如天文曆法 算學、藥物學、造砲學等原來不見於華夏的「西學」,令人耳目一新,不啻為中國的傳統文化注入新的血液。與此同時,元代眾多的穆斯林知識分子通過自己的創 作,亦給後人留下了寶貴的精神文明財富。元代穆斯林學者的「華學」造詣,從其所至境地而言,並不亞於同時期的漢人或其他民族的學者。如穆斯林瞻思,是金朝 著名文學家元好問的再傳弟子。據《元始》稱,他不僅精通中國經史各書,就是對有關「天文、地理、鍾律、算數、水利,旁即外國之書,皆究極上」,其著述十分 豐富,有『《四書闕疑》、《五經思問》、《奇偶陰陽消息圖》、《老莊精詣》、《鎮陽風土記》、《續東陽志》、《重訂河防通議》、《西國圖經》、《西域異人 傳》、《金哀宗記》、《正大諸臣列傳》、《審聽要訣》及《文集》三十卷。』可惜的是,其著大多失傳。

在北伐文械中,朱元璋打出「驅逐韃虜,恢復中華」的口號,以此來爭取那些不滿蒙古貴族壓迫的漢族地主來加入自己的陣營。正因如此,人們多認為明政權的統治者是以民族主義為號召,對包括色目人在內的一切外族均加以排斥,祖籍西域的回教人自然也難免受到政治歧視。明朝時有不少著名人物都是伊斯蘭教徒,有學者認為開國名將藍玉、沐英、胡大海等都是伊斯蘭教徒。而比較著名的還有明成祖時期多次下西洋的鄭和。鄭和下西洋之後,明朝實施海禁政策,因此斷絕了合法的海上的貿易,大大減少了外國人的進入。而在中國的伊斯蘭教徒,不少逐漸和漢人融合,以漢話為母語,改為漢姓,不少清真寺亦貌似中國建築,但這些族群依然保留了不少伊斯蘭的傳統習俗,逐漸形成今日的回族。明末清初是中國伊斯蘭教的成熟時期。此時伊斯蘭教己爲回回民族以外的幾個少數民族所接受,回族穆斯林作爲中國社會的成員和中國伊斯蘭教的重要載體在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爲使伊斯蘭教和伊斯蘭文化在穆斯林中得到傳播和發展,中國穆斯林的先賢們開始注重和發展伊斯蘭教育。陝西著名經師胡登洲(1522-1597)倡導的伊斯蘭經堂教育的出現,對中原和西北的廣大地區影響深遠,使伊斯蘭教宗教教育和伊斯蘭文化在中國獲得較大的發展。幾乎與經堂教育同時出現的漢文譯著活動,是中國伊斯蘭學術文化發展的新階段,因而明清兩代的王岱輿(約1560-1660)、馬注(1640-1711)、 劉智(約1655-1745)、金天柱(l736-1795)、馬複初(1794-1874)等一大批穆斯林學者被人們尊稱爲"學通四教'、"中阿兼通" 的"回儒",他們以儒詮經,著述和翻譯了大量伊斯蘭教經籍,他們用中國古代哲學中的某些概念和思想解釋伊斯蘭教教義,從而形成了中國伊斯蘭教宗教哲學體系,促進了伊斯蘭教中國化的進程。

新疆地區各族人民接受伊斯蘭教的時間大約在10-11世紀前後。這一地區的群衆接受伊斯蘭教的方式與內地有所不同。這種方式不是在有了廣泛的穆斯林群體後推進伊斯蘭教傳播的,而是首先在王朝的達官顯貴們歸信了伊斯蘭教後,才在其臣民中傳教,突出了伊斯蘭教政教合一的特點。在歷史上新疆各族穆斯林間內地穆斯林一道反抗清朝政府的剝削壓迫和民族歧視,在生産和生活中也創造了具有濃郁的新疆各民族特點的文化藝術,極大的豐富了中華民族文化和中國伊斯蘭文化。特別在近現代歷史上,新疆各族穆斯林也受到"教育救國"思想的影響,與回族穆斯林共同創辦新式經堂教育,他們也爲宏揚伊斯蘭傳統文化作出了貢獻。新中國成立後,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全面貫徹落實,中國穆斯林的宗教信仰和宗教生活得到了憲法、法律和政策的保護。目前我國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有十個,他們是:回族、維吾爾族、哈薩克族、烏孜別克族、柯爾克孜族、塔塔爾族、塔吉克族、東鄉族、撒拉族、保安族,人口總數約 2000萬。我國穆斯林人口分佈情況歷來是"大分散,小集中",全國現有清真寺34000多座,阿甸、毛拉45000多人。因中國伊斯蘭教歷史悠久,穆斯林散布全國,而主要聚居區則在中國西北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以及甘肅、青海和中國西南的雲南。比較特別的是,在中國有女性的伊瑪目。每年都有不少中國的伊斯蘭教徒前往聖城麥加朝覲,2007年大約有10,700中國伊斯蘭教徒前往麥加朝覲。伊斯蘭教分遜尼派和什葉派兩大宗派,中國的伊斯蘭教主要是遜尼派。而中國的伊斯蘭教教派,舊教為虎夫耶,與新教哲合忍耶、尕德忍耶、庫布忍耶合稱四大派別我國穆斯林在信仰上屬於遜尼派,在教法上遵從哈乃斐學派。

此外,自明末清初以來,中亞、西亞的蘇菲主義教義不斷傳入我國西北地區後,逐漸形成門宦(在新疆稱之爲依禪)。各門宦都以一 宗教領袖爲中心,管理清真寺教務,形成了各自不同的存在模式,爲中國伊斯蘭教教派活動增添了新的內容。儘管中國穆斯林中存在著不同的教派和門宦,但是他們能夠在平等、團結的環境中分別從事各自的宗教文化生活,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中國伊斯蘭教由中國伊斯蘭教協會管理,在1953年於北京成立,由十個民族的代表組成。在最近二十年,中國有部份清真寺及公立學校提供伊斯蘭相關的教育,亦有一部份學生在海外的伊斯蘭大學升學。伊斯蘭教對中國的科技、哲學、藝術、建築和飲食等都帶來不少影響。西安大清真寺最早建於唐天寶年間,現存的大清真寺是明朝重建的,外貌近似中國佛寺。除此之外,在新疆、喀什等地都有清真寺,它們的建築風格則和中東的清真寺較為接近。元朝大都的建設有伊斯蘭建築師的參與,奠定了今天北京市的規模。中國不少城市都有清真菜的餐店,專門售賣符合教規的食物(Halaal),較為人熟悉的是蘭州拉麵、羊肉泡饃、牛肉米粉、綠豆粉等菜式。中國有不少清真寺,如西安大清真寺的門柱上刻有對聯,外貌似方塊字,但其實是由阿拉伯文組成。國內現在亦有一些書法家,以中國書法的風格寫阿拉伯字,如米廣江先生。中國境內信奉伊斯蘭教的回族、東鄉族與撒拉族,為了教導啟蒙兒童學習《古蘭經》創製了「小兒經」,以阿拉伯字母來拼寫漢語。維吾爾族有一種接近土耳其風格的武術。而從清末開始,散居於各地的回族人,有不少人練習中國人的形意拳、八極拳等等武術。

據美國 CIA World Factbook 統計,中國大約有1%-2%人口為伊斯蘭教徒,但亦有人認為這個統計數字可能偏高。在中國有十個少數民族信仰伊斯蘭教,主要分布在西北地區:
    * 回族
    * 維吾爾族
    * 哈薩克族
    * 烏孜別克族
    * 塔吉克族
    * 塔塔爾族
    * 柯爾克孜族
    * 撒拉族
    * 東鄉族
    * 保安族

而著名中國伊斯蘭教徒則列舉如下:
    * 胡大海,明朝開國將領
    * 鄭和,回族航海家。但現有明確證據可表明鄭和是佛教徒。然而根據伊斯蘭教教義,穆斯林不得有其他信仰。所以鄭和的信仰存在爭議。有一說是,明政府這樣也是為了方便外交和文化交流的作用。
    * 費信,鄭和的翻譯
    * 馬歡,鄭和的翻譯
    * 王袋輿,明朝的伊斯蘭學者
    * 杜文秀,馬化龍,咸豐同治年間起義的回族人
    * 馬德新,清朝可蘭經的最早翻譯者
    * 劉智,清朝的伊斯蘭學者
    * 馬堅,民國時期可蘭經的翻譯者
    * 馬家軍,民國時期的軍閥,包括馬步芳、馬鴻逵和馬鴻賓等,回族人
    * 白崇禧,國民黨軍官,文學家白先勇的父親
    * 白壽彝,歷史學家
    * 吐赫提•土亞茲(Tohti Tuniyaz),維吾爾族歷史學家和作家
    * 張承志,當代的回族作家
    * 海珊江,(Huseyincan Celil),維吾爾族伊瑪目,現正被中國政府囚禁。
    * 米廣江,伊斯蘭書法家
    * 馬賢達,武術教授

由於印尼排華暴亂,還包括九一一事件以來和在中國新疆的以東突為代表的極端宗教分裂組織的頻繁的暴力恐怖活動,造成相當多中國民眾對伊斯蘭教徒的印象不好。在中文論壇(如天涯等)上,也有部分網民表示不歡迎伊斯蘭教,或者認為伊斯蘭教有暴力傾向等等。在漢族傳統觀念中有祖先崇拜,因此大多數不明真相的漢族群眾因傳統的慣性思維,誤認為穆斯林不食豬肉是出於對豬的崇拜,進而訛傳為伊斯蘭教的神是豬,或穆斯林不食豬肉是因為豬是穆斯林的祖先。因中國是農業大國,而豬又是主要的副業家畜,故中國肉食中豬肉遠超過牛羊肉(但低於雞肉)。 因而部分穆斯林受環境所迫,被迫按什葉派和《古蘭經》的要求食用「不潔食物」,但這卻又被一些不懂伊斯蘭教規的漢族和回族群眾認為是「叛教」。在通婚方 面,一些回族群眾中有「回族男子可以娶漢族女子,而回族女子不能嫁漢族男子」的奇怪邏輯,甚至有父母干涉子女婚嫁的事情發生,而全然不顧婚姻法的規定。上 世紀90年代以來在中國中西部,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之間的文化碰撞時有發生,有時還導致流血事件,如2008年和2009年新疆出現的暴力恐怖事件。有證據表明這些暴力行為由分裂組織與恐怖組織策劃煽動,而不是中國政府的少數民族政策出現了問題。但也有人認為中國的民族宗教政策需要調整,特別是取消現實中明顯對少數民族犯罪分子過於寬大的「兩少一寬」政策。新疆的部分「疆獨」人士的口號「殺漢滅回」,把同樣信奉伊斯蘭教的回族列為敵人,源自馬仲英的回族武裝和南疆分裂分子的衝突。但在西北以外的地區,回族多能接受維吾爾族等其他少數民族的穆斯林。嚴格來講,共產黨員應該是無神論者,但有不少少數民族人士在加入中國共產黨後仍以穆斯林身份參加一些宗教活動。目前中國大陸的絕大多數的一本大學,在開齋節和古爾邦節等穆斯林傳統節日常給回族、維吾爾族等穆斯林少數民族學生發放一定金額的補助金(不屬於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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